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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行政监督

更新时间:2014-09-04 15:20:59 浏览次数:1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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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从考试范围上来讲,一般涉及政治、经济、管理、公文、事业单位概况、道德、科技人文等知识。下面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常识:行政监督。
法制是加强依法监督的保证,教育是加强依法监督的基础。
行政监察机关依照法律拥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
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指国家公职http://sx.***/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决定向监察机关提出的申诉,它不包括不服监察机关的行政处分的申诉,也不包括不服原处理决定而要求重新处理的申诉。同时,人大、政协等单位所属的工作人员,不服本单位给予的行政处分而申诉,不属于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范围。
审计机关拥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处理权。
以上内容来自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备考公共基础知识提供备考指导,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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